教职工离职流程
1、目的
为保证教职工流动合理有序的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教职工的离职解聘工作。
3、职责
3.1教职工或部门负责提出离职或解聘意向。
3.2 组织人事处负责离职或解聘谈话和上报党委会议讨论。
3.2 党委会议决定是否留用。
4、工作程序
4.1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结束后,由部门提出拟解聘人员名单或个人提出离职申请。
4.2人事处与解聘人员或辞职人员面谈。
4.3人事处上报党委会议讨论通过。
4.4人事处于解聘前1个月发出书面解聘通知书。
4.5个人接收解聘通知书并签署意见。
4.6人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手续。
4.7个人办理离职手续。
5.相关文件
5.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聘任人员管理办法
5.2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
5.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年度考核办法
5.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办法
6.相关记录
《年度考核表》
《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解聘通知书》
《党委会议纪要》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职工调动、离职、退休移交手续清单》
广州白云校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庆路388号 邮编:510430 广州天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73号 邮编:510640
清远校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中宿路36号 邮政编码:511500
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07027005号-1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