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点击下载)
一、 学习目的
通过专业科目学习,使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领域上不断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完善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 学习任务
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此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三、 学习任务和形式
公需科目是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的,每年会以文件形式向各高校宣布当年的公需科目课题,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到各培训基地听课或远程教育的形式去学习。
(二)专业科目(42学时)
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采用跟自身专业相关的论文、科研等培训形式去完成当年的专业科目培训,具体形式如下:
(1)、通过发表专业论文、出版专业著作、专利或完成当年的专业科研课题。
说明:1篇论文或一本著作可申报28学时,若非第1作者,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例如:论文《教育改革方向》共有A、B、C三位作者,其中,A为第1作者,那么A即可用此论文申报28学时,B或C只能用此论文申报14学时(28*50%)。
(2)、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或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研修班(1天6学时)。
(3)、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或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职的学历进修可申报当年的42学时)。
(4)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5)、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学习方式。
(三)选修科目(12学时)
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四、 其他说明
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上广东省人力资源与保障厅网站上注册继续教育用户名,注册此用户名的目的是将您所有的继续教育信息上传到人事厅网站进行备案,凑够72学时(每年不少于72学时)即颁发当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注册途径:广东省人事厅(http://www.gdrst.gov.cn)----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证书---注册----个人注册。(单位所有城市选择广东省省直)
申报途径:广东省人事厅(http://www.gdrst.gov.cn)----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证书---个人----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请各申报人固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公需科目远程培训推荐网址:广东学习网和广东人才培训网。
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当年72学时并通过人事厅审批后即可在继续教育证书打印处自行打印证书。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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