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才复试(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才公告》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人才招聘考试公告》要求,现就复试(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复试(面试)对象
报考《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才公告》中岗位代码A01-02、A06-10的考生(报考A03-05岗位的复试另行安排)。根据初试(笔试)的成绩,按照招聘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复试(面试)(详见附件)。
二、复试(面试)形式
(一)专任教师、会计岗(A01、A02、A06、A07、A08):网络线上
(二)辅导员岗(A09、A10):线下
三、复试(面试)时间
(一)专任教师、会计岗(A01、A02、A06、A07、A08):2023年2月13日13:00
(二)辅导员岗(A09、A10):2023年2月14日9:30
四、复试(面试)地点
(一)专任教师、会计岗(A01、A02、A06、A07、A08):腾讯会议(微信群公布)
(二)辅导员岗(A09、A10):
候考室: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白云校区综合楼1003室(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庆路388号)
面试室: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白云校区综合楼1007室
五、复试(面试)所携带的资料
(一)专任教师、会计岗: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辅导员岗: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六、复试(面试)内容
详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七、相关说明或要求
(一)请线上参加的考生确保网络信号强且稳定,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外界干扰。
(二)如发现复试(面试)人员弄虚作假,将取消复试(面试)成绩,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考生按时参加复试,不按照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辅导员岗:2023年2月14日9:30前未到达综合楼1003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视为放弃。
(四)如进入复试(面试)考生放弃,将启动递补程序,按照成绩排名递补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面试)。
(五)如复试(面试)安排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官网信息。
八、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刘付老师 020-22014920
附件: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人才招聘复试(面试)人员名单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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