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12】1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可点击下载文件)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宣传提纲》(粤人社发【2012】43号)等文件精神, 我院将开展有关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目的
通过专业科目学习,使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领域上不断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完善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任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必须完成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必须完成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必须完成2天或12学时。
三、学习形式
根据继续教育的内容分类, 现将具体的学习形式介绍如下:
(一)、公需科目(18学时/3天)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是“建设文化强省”、“加强社会建设”、“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等3个专题。建议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网上学习平台或培训班进行学习,培训费用由学院负责。
(二)、专业科目(42学时/7天)
建议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班、研修班、学术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学习,也可以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折算学时,培训费自理,有关折算学时的事宜可到综合楼905组织人事处咨询。
(三)、个人选修科目(12学时/2天)
建议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班、研修班、学术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学习,也可以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折算学时,还可以通过网上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并计算学时,培训费自理。
四、基地选择
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继续教育培训方式。目前与我院联系的培训基地有三个,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愿报名:
(一)、广东学习网
电话:87562827转802;15813308009贺小姐
培训费标准:4元/学时(学院承担公需科目费用)
(二)、广东人才培训网
电话:83570948转8009;13802426402李小姐
培训费标准:4元/学时(学院承担公需科目费用)
(三)、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电话:32080025;13342816316何老师
培训费标准:100元/学年,学院承担公需科目费用,剩余的由各专业技术人员自理,如果报名人数较多,则会到学院开课。
各专业技术人员如有需要,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到本部门的联系人(部门自定)处报名,报名完毕后,各联系人把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此邮箱:951186621@qq.com,有疑问请致电22014922咨询。
此文件及“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可到校园网-组织人事处-通知公告下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注: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以部门为单位报到组织人事处)
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可查此网站:http://www.gd.lss.gov.cn/jxjy/sjjg/sz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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