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定了《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穗计生发【2011】12号),现转发该文,要求各部门严格遵照实行。
该文件不随文印发,请各部门自行在校园网组织人事处、办事程序、计划生育公告栏下载,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 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试行)
(请点击下载)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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