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17〕12号
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有关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目的
通过专业科目学习,使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领域上不断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完善和拓展知识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任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必须完成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必须完成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必须完成2天或12学时。
三、学习形式
根据继续教育的内容分类, 现将具体的学习形式介绍如下:
(一)公需科目(18学时/3天)
2017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建议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网上学习平台或培训班进行学习,培训费用由学院负责。
(二)专业科目(42学时/7天)
建议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班、研修班、学术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学习,也可以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折算学时,培训费自理,42学时需要有至少两种学习形式累加(最大部分不允许超过24学时),不允许一次学习培训超过7天来完全替代。有关折算学时的事宜可到综合楼902组织人事处咨询。
(三)个人选修科目(12学时/2天)
建议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班、研修班、学术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学习,也可以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折算学时,还可以通过网上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并计算学时,培训费自理,有关折算学时的事宜可到综合楼902组织人事处咨询。
四、学院购买公需课的基地
广东人才培训网
电话:4008032321;13560477355丁巍巍
培训费标准:3元/学时(学院承担公需科目费用)
在广东人才培训网学习公需课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赠6学时免费选修课程(将于4月或5月左右推出课程)。
五、其他
全院各位教职工根据个人需要,填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部门联络人汇总后请于2017年3月24日下班前交到902室,逾期未报名的按自动放弃。
附件:2017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报名表(以部门为单位填报)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7年3月13日
教师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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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5 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 05/14 有关委托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开展送教上门培训班的通知
- 12/18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 04/09 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 04/01 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 11/27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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