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贸院党[2011]9号
关于上报《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请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关于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方案的复函》(粤人社函[2010]4876号)规定,我院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计划为32人,目前已招聘入编工作人员18人,其中副高职称2人,正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14人,未完成招聘计划14人。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原因是此14人的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且为各学科的专业带头人,因应聘人数过少致招聘计划没有完成。
随着我院办学规模的扩大,急需引进各专业高素质专任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改善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精神,我院制定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现上报,请审批!
二○
主题词:高等学校 2011年 公开招聘 方案 请示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
(共印30份)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方案
一、学院简介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前身是广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00多人。
学院现有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和广州天河五山校区,拥有完善的教学、生活基础设施和实训条件。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专任教师320多名,其中中级及副高职称以上教师达6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达41%,具有双师素质教师达53%。建院以来,承担了国家、省等有关重要课题83项,已获国家、省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类成果奖180项。
随着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16个,教辅岗位1个,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学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获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聘用人员待遇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范围
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及博士学位者。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的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8)非广州户籍的报考者应符合广州市入户相关条件。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条件”。
2.报名时间:
3.报名资料:
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职称、学历学位、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相应的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4.报名方式:
邮寄或电子邮件发到gdkmrsc@126.com,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管理系专任教师”。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庆路388号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430
咨询电话:020-22014765、22014922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及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2.复审
复审与面试同时进行,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在面试当天进行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5年获奖证明复印件;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一份。
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分两步进行:
1、试讲:结合应聘专业(岗位)的相应题目进行试讲,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2、现场提问:参加评委进行现场提问。
面试人数的确定办法,以单个岗位计算: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以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学院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学院监察室全程监督。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向考生宣布总成绩。
拟聘人选的确定: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在学院组织下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参加体检。
(六)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并参加体检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
(七)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院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125.216.192.34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22014765(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2201492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监察室)
附件: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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